產品合規
檢測/備案/注冊
導語
在“大病進醫院,小病上藥房”這一醫療保健消費新觀念的影響下,選擇自己上藥房買藥而非到醫院請醫生看病開藥的人越來越多。殊不知,在缺乏自我藥療基礎知識的情況下,很容易跌進藥房“熱心”營業員推薦下的“陷阱”,這么一來,花錢買藥卻沒治成病反成了冤大頭。
案情分析
“能有效抑制金黃色葡萄球菌、大腸桿菌……抑制微生物類別:化膿性球菌、腸道菌、致病性真菌?!边@是上虞區衛生監督執法機構專項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部分抗(抑)菌洗劑的宣傳語,存在夸大宣傳的嫌疑,是典型的把消字號產品當成藥物銷售,存在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現象。
“消字號”產品顧名思義就是消毒產品,主要用于殺滅或清除傳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是衛生部為提高公共衛生質量而批準的一類產品,也就是說它不具有任何治療效果,自然“消字號”產品也并非是藥品。
下面,通過相關法律法規來對“消字號”產品做一個詳細的分析,以及我區衛計部門對此作出的相關懲罰。
法律講堂
(敲黑板,講重點)
根據《消毒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消毒產品的命名、標簽(含說明書)應當符合國家衛生計生委的有關規定。消毒產品的標簽(含說明書)和宣傳內容必須真實,不得出現有虛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對疾病治療作用和效果的內容。
依據《消毒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消毒產品生產經營單位違反該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下罰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發的,可以處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我區衛計部門對該類消毒產品生產經營者責令限期改正,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但是在實際挑選產品的過程中,這些法律法規似乎也不起作用了。下面“上虞普法”就教你如何識別產品標簽說明,理智選購,避免掉入賣家“熱心推薦”的陷阱中。
一看標簽外觀。
消毒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應當印有或貼有標簽,標簽應清晰、牢固、無涂改;
二看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
除在產品包裝上標注“廁所用紙”的衛生紙外,其他消毒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都應標注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號,按照《消毒管理辦法》規定,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編號格式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衛消證字(發證年份)第XXXX號,如出現順序不對,數字位數不足四位等情況都說明該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號可能存在虛假;
三看禁止標注內容。
抗(抑)菌劑僅能對皮膚粘膜起到清潔、抗菌、抑菌的作用,并不能起到治療作用,根據《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規定,抗(抑)菌劑產品禁止標注高效、無毒、消毒、滅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療疾病、減輕或緩解疾病癥狀、預防性病、殺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內容;禁止標注無檢驗依據的使用劑量及對象、無檢驗依據的抑/殺微生物類別、無檢驗依據的有效期以及無檢驗依據的抗(抑)菌作用;禁止標注用于人體足部、眼睛、指甲、腋部、頭皮、頭發、鼻粘膜、肛腸等特定部位;抗(抑)菌產品禁止標注適用于破損皮膚、粘膜、傷口等內容。
典型意義
具備“藥準字號”的藥品,是一種直接關系到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危的特殊商品,具有治病救人的作用;而“消字號”產品,是一種用于消毒的產品,主要用于殺滅或清除傳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是具有消毒功能的一類產品,而非藥品。這兩類產品有著本質的區別,前者以治療作用作為最首要目標;而后者不具備治療效果。消費者在藥店選購時常常受不規范外部標識迷惑。
使用“消字號”產品尤其是直接接觸人體器官的該類產品,應該做到十分謹慎。鑒于“消字號”產品的安全性難以保證,消費者在進行自我藥療時應嚴格區分“藥準字號”和“消字號”產品,不能張冠李戴,以“消字號產品”替代“藥準字號”產品。
溫馨提示
目前,市場上有些非消毒產品擅自標識“消字號”,以消毒產品名義宣傳療效,冒充藥品,欺騙和誤導消費者。廣大消費者在選購消毒產品時,一定要到正規的經銷單位,購買包裝完整的產品。切勿用“消字號”產品代替藥品,延誤疾病的治療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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