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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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關于進一步明確已取得行政許可的原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有關事宜
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化妝品注冊備案資料管理規定》和《國家藥監局關于在全國范圍實施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2018年 第88號)等法規規定,現就已取得行政許可的原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資料補錄事宜
通過原注冊備案平臺已取得行政許可的原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原行政許可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或境內責任人可在產品的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按照資料補錄相關要求,向國家藥監局行政受理服務機構提交紙質版資料,經行政受理服務部門資料形式審查后出具接收憑證。
二、關于后續備案事宜
進口普通化妝品境內責任人可依照新法規相關要求,對已取得行政許可的原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通過新備案平臺,提交相關備案資料進行重新備案。原行政許可申報資料中產品檢驗報告、產品安全評估資料等技術性資料,符合新法規要求的,可在重新備案時作為備案資料繼續使用。
重新備案時,產品行政許可有效期尚未屆滿的,應當在備案時提交原備案憑證和由境內責任人簽章的原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注銷申請書(式樣見附件),境內責任人與原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為不同的企業法人時,還應當同時提交原在華申報責任單位簽署的知情同意書。產品備案完成后,原行政許可同步注銷。
中檢院
2022年6月6日
附件:原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注銷申請書(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