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合規
檢測/備案/注冊
國家藥監局關于醫用透明質酸鈉產品管理類別的公告(2022年第103號)為加強醫用透明質酸鈉(玻璃酸鈉)產品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相關產品注冊(備案),保證公眾用藥用械安全有效,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現就該類產品管理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據不同預期用途(適應癥)、工作原理等,醫用透明質酸鈉(玻璃酸鈉)產品按照以下情形分別管理: ?。ㄒ唬┯糜谥委熽P節炎、干眼癥等的產品,按照藥品管理。 ?。ǘ┓弦韵虑樾?,且不含發揮藥理學、代謝學或免疫學作用的藥物成分時,按照醫療器械管理,其管理類別不得低于第二類。 1.作為接觸鏡護理產品應用時,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2.作為可吸收外科防粘連材料應用時,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3.作為眼用粘彈劑應用時,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4.作為注射填充增加組織容積產品應用時,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5.作為注射到真皮層,主要通過所含透明質酸鈉的保濕、補水等作用,改善皮膚狀態應用時,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6.用于修復膀胱上皮氨基葡萄糖保護層應用時,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 7.作為醫用敷料應用時,若產品可部分或者全部被人體吸收,或者用于慢性創面,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若產品不可被人體吸收且用于非慢性創面,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8. 作為輔助改善皮膚病理性疤痕,輔助預防皮膚病理性疤痕形成的疤痕修復敷料應用時,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9.作為口腔潰瘍、口腔組織創面愈合治療輔助材料應用時,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10.作為體腔器械(不含避孕套)導入潤滑劑應用時,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11.含有透明質酸鈉潤滑劑的避孕套,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ㄈτ诤型该髻|酸鈉(玻璃酸鈉)的藥械組合產品,應當根據產品首要作用方式判定為以藥品作用為主或者以醫療器械作用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不提倡藥械組合產品添加抗菌成分。 對含有抗菌成分的醫用敷料產品、含有藥物的整形用注射填充物等按下述原則判定: 1.含有抗菌成分的醫用敷料產品,應當提供非臨床藥效學研究和/或臨床研究證實產品是否具有抗菌治療作用。用于判定產品是否具有抗菌治療作用的非臨床藥效學研究和/或臨床研究及評判標準可參考藥品研發相關的非臨床和臨床技術指導原則。(1)如果非臨床藥效學研究和/或臨床研究證實產品具有明確的抗菌治療作用,其中,主要通過抗菌治療作用實現其預期用途的產品判定為以藥品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主要通過創面物理覆蓋、滲液吸收等作用實現其預期用途的產品判定為以醫療器械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2)如果非臨床藥效學研究和/或臨床研究未顯示產品具有抗菌治療作用,則產品按照醫療器械管理。 2.含有局麻藥等藥物(如鹽酸利多卡因、氨基酸、維生素)、主要通過填充增加組織容積的整形用注射填充物,判定為以醫療器械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 3.含有局麻藥等藥物(如鹽酸利多卡因、氨基酸、維生素等)、主要通過所含透明質酸鈉的保濕、補水等作用,改善皮膚狀態的醫療美容用注射材料,判定為以醫療器械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 4.含有藥物的體腔器械(不含避孕套)導入潤滑劑,判定為以醫療器械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 二、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修飾、美化為目的的產品,不按照藥品或者醫療器械管理。 用于緩解陰道干燥的產品(不包括用于陰道創面護理的產品),不按照藥品或者醫療器械管理。 僅用于破損皮膚、創面消毒的含消毒劑成分的洗液、消毒液、消毒棉片等,不按照藥品或者醫療器械管理。 三、經修飾的透明質酸鈉(玻璃酸鈉)經驗證后如相關物理、化學、生物特性與透明質酸鈉一致,管理屬性和管理類別可參照本公告執行。 四、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按照上述管理類別受理醫用透明質酸鈉(玻璃酸鈉)產品的注冊申請。 五、已經按照藥品或醫療器械受理的注冊申請,正在審評、審批的品種,繼續按照藥品或醫療器械進行審評、審批,符合要求的,核發藥品批準文號或醫療器械注冊證書。其中,需要改變管理屬性或類別的,限定其批準文號或注冊證書的有效期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 六、已獲得藥品批準文號或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產品,需要改變管理屬性、管理類別的,原藥品批準文號或醫療器械注冊證在證書有效期內繼續有效;所涉及企業應當按照相應管理屬性和類別的有關要求積極開展轉換工作,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轉換。開展轉換工作期間原藥品批準文號或醫療器械注冊證到期的,在產品安全有效且上市后未發生嚴重不良事件或質量事故的前提下,企業可按原管理屬性和類別向原審批部門提出延期申請,予以延期的,原藥品批準文號或醫療器械注冊證有效期不得超過2024年12月31日。 七、已按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的冷敷凝膠、光子冷凝膠、液體敷料、膏狀敷料等產品,按照《關于實施〈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目錄〉有關事項的通告》(國家藥監局通告2021年第107號)和《關于調整〈醫療器械分類目錄〉部分內容的公告》(國家藥監局公告2022年第25號)有關要求執行。 八、各相關企業應當切實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確保上市產品的安全有效。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宣貫培訓,切實做好相關產品審評審批和上市后監管工作。 九、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關于醫用透明質酸鈉產品管理類別的公告》(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09年第81號)同時廢止。
國家藥監局 2022年11月10日 |
近日,國家藥監局發布《關于醫用透明質酸鈉產品管理類別的公告》(2022年第103號,以下簡稱103號公告)?,F就103號公告出臺的背景、修訂主要內容說明如下:
一、修訂背景
2009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醫用透明質酸鈉產品管理類別的公告》(2009年第81號,以下簡稱81號公告),指導規范醫用透明質酸鈉(玻璃酸鈉)相關產品的的注冊和監管工作。隨著科技和產業的快速發展,新產品不斷涌現,81號公告已不能完全滿足行業和監管需要。因此,國家藥監局組織開展了81號公告修訂工作。
二、修訂主要內容說明
?。ㄒ唬┠壳巴该髻|酸鈉(玻璃酸鈉)產品除了在藥品、醫療器械應用外,還常用于化妝品、食品等領域,部分產品用途介于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邊緣。為更好地指導相關產品管理屬性和類別判定,103號公告中增加了涉及透明質酸鈉(玻璃酸鈉)的邊緣產品、藥械組合產品管理屬性界定原則以及相關醫療器械產品分類原則,明確了相關產品的管理屬性和管理類別。
?。ǘ┯糜谥委煱螂咨掀ぐ被咸烟潜Wo層缺損的醫用透明質酸鈉產品,已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批準上市。該類產品目前無按照藥品批準上市的情形,為保持管理的延續性,繼續維持原管理屬性。
?。ㄈ┊斸t用透明質酸鈉產品用于注射進入皮膚真皮層及以下,作為注射填充增加組織容積產品應用時,如果產品不含發揮藥理學、代謝學或免疫學作用的藥物成分,則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如果產品含有局麻藥等藥物(如鹽酸利多卡因、氨基酸、維生素),則判定為以醫療器械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
?。ㄋ模┊斸t用透明質酸鈉產品作為注射到真皮層,主要通過所含透明質酸鈉的保濕、補水等作用,改善皮膚狀態應用時,如果產品不含發揮藥理學、代謝學或免疫學作用的藥物成分,則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如果產品含有局麻藥等藥物(如鹽酸利多卡因、氨基酸、維生素等),則判定為以醫療器械為主的藥械組合產品。
?。ㄎ澹?1號公告中規定“用于治療……皮膚潰瘍等具有確定的藥理作用的產品,按照藥品管理”,但隨著科技的發展和對透明質酸鈉認識的加深,目前科研界普遍認為當透明質酸鈉用在醫用敷料中時,高分子量的透明質酸鈉施用于皮膚創面后,其可黏附在皮膚創面表層,并吸附大量水分子,為創面提供濕性的愈合環境,從而有利于創面的愈合,其作用原理主要為物理作用。該類產品在美國和歐盟均按醫療器械管理。因此,103號公告中明確含透明質酸鈉的醫用敷料,若不含發揮藥理學、代謝學或免疫學作用的藥物成分,則按照醫療器械管理;若其可部分或者全部被人體吸收,或者用于慢性創面,則按照第三類醫療器械管理;若其不可被人體吸收且用于非慢性創面,則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
?。╄b于輔助改善皮膚病理性疤痕,輔助預防皮膚病理性疤痕形成的疤痕修復材料已列入《醫療器械分類目錄》14-12-02疤痕修復材料,按照第二類醫療器械管理。此類產品含有透明質酸鈉時,其管理屬性和管理類別不作改變。
?。ㄆ撸┩该髻|酸鈉(玻璃酸鈉)一般從動物組織提取或通過微生物發酵法生產,存在一定的潛在風險,第一類醫療器械監管措施難以保障其安全有效性,因此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醫用透明質酸鈉(玻璃酸鈉)產品的管理類別應當不低于第二類。
?。ò耍┩该髻|酸鈉作為一種保濕補水成分,已在化妝品中應用。以涂擦、噴灑或者其他類似方法,施用于皮膚、毛發、指甲、口唇等人體表面,以清潔、保護、修飾、美化為目的的含透明質酸鈉產品,不作為藥品或者醫療器械管理。該類產品不應當宣稱醫療用途。
?。ň牛?僅用于破損皮膚、創面消毒的含消毒劑成分的洗液、消毒液、消毒棉片等,不按照藥品或者醫療器械管理。
?。ㄊ┙浶揎椀耐该髻|酸鈉經驗證后如相關物理、化學、生物特性與透明質酸鈉一致,管理屬性和管理類別可參照本公告執行。
?。ㄊ唬槊鞔_實施要求,規定了不同情形下注冊申請有關事項,對涉及產品管理屬性或類別轉換的情形,給予了約2年的實施過渡期,以保證平穩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