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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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發布了編號為 SCCS/1681/25 的《關于茶樹油(Tea Tree Oil, TTO)使用于化妝品中的科學意見》——SCCS/1681/25號意見初稿正在征詢評議,反饋截止日期2025年8月18日。這份長達百頁的報告明確了茶樹油的安全使用條件,解答了長期以來的爭議。以下是核心結論:
INCI名:Melaleuca alternifolia (Tea Tree) Leaf Oil
CAS 編號:68647-73-4
EC 編號: 285-377-1
一、安全濃度上限
SCCS認為,茶樹油作為抗脂溢和抗菌劑在以下產品中使用是安全的:
洗發水:≤ 2.0%
沐浴露/洗面奶:≤ 1.0%
面霜(駐留型):≤ 0.1%
關鍵前提:茶樹油必須符合國際標準ISO 4730:2017的化學成分要求。
二、使用限制與警告
2.致敏性明確
茶樹油是中等皮膚致敏物,敏感肌膚人群需謹慎使用。配方中需控制氧化產物(如對傘花烴)含量。
3.穩定性是隱患
茶樹油暴露于光、熱、空氣時易降解,可能產生有害物質。生產商必須確保產品在儲存和使用期間成分穩定,始終符合ISO標準。
三、爭議問題回應
1.生殖毒性爭議
盡管ECHA建議將茶樹油歸類為"生殖毒性1B類"(Repr.1B),但SCCS評估后認為:
在限定濃度下,綜合暴露不會引發生殖風險(安全邊際MoS=120)。
2.致癌性質疑
現有數據未發現茶樹油有基因毒性,因此無致癌性擔憂。但需注意其天然成分甲基丁香酚(Methyl Eugenol)的含量需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限值。
四、后續發展
1. SCCS將整理并評估公眾與行業意見,發布最終科學意見(Final Opinion);
2. 如歐盟委員會最終確認茶樹油歸類為“Repr.1B”物質:
2.1 采納SCCS意見 → 允許在限定濃度和用途下繼續使用。
2.2 不采納SCCS意見或企業未滿足豁免條件 → 全面禁止其在化妝品中的使用。
當前SCCS的正面評估為豁免提供了科學依據,但最終決定權在歐盟委員會。
五、給企業的忠告
? 使用茶樹油務必符合ISO標準;
? 避免用于噴霧類產品;
? 控制甲基丁香酚及其他雜質;
? 評估成品配方中成分穩定性與儲存條件;
? 關注歐盟《CLP》和《化妝品法規》的銜接變化,提前準備合規策略。
天然植物成分雖好,但“天然 ≠ 無害”??茖W、安全、合規是產品走得更遠的根基。
綜普提供的歐盟服務
● 產品分類界定服務
● CPNP 通報
● 配方及標簽和宣稱審核
● 網站詳情頁審核
● 產品安全證明所需測試和化妝品安全評估報告(CPSR)
● PIF文檔資料審核和整理
● 承擔歐盟境內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