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合規
檢測/備案/注冊
● 越南化妝品廣告最新法規動態
2024年2月26日,越南工商會(VCCI)公布了《廣告法》修訂補充草案。該草案由文化體育旅游部 (MOCST) 起草,其中包括三項專門針對化妝品廣告的新要求:
1) 化妝品廣告必須包括以下信息:化妝品名稱、其特性和用途、負責營銷該產品的組織或個人的名稱和地址,以及國際協議規定的任何警告。
2) 禁止在廣告中將化妝品歪曲為藥品。
3) 視聽和印刷媒體上的化妝品廣告必須明確說明化妝品的名稱、特性和用途以及國際協議規定的任何警告。
VCCI 正在征求公眾對該草案的意見和反饋。
● 越南對化妝品廣告的要求
1. 化妝品除了要在越南藥品管理局(DAV)做備案,化妝品廣告也需要獲得衛生部(MoH)的批準。
2. 廣告內容必須符合
1) 化妝品備案中的信息
2) 安全性和有效性支持文件
3) 化妝品宣稱指南。
3. 禁止行為
1) 在沒有合法文件的情況下使用“最好”、“最好”、“唯一”、“第一”或具有類似含義的詞語進行廣告。
2) 使用醫療單位、醫療機構、醫生、藥劑師和其他醫療人員的圖像、服裝、姓名、信件、文章進行廣告。
3) 化妝品廣告的方式使人們將其與藥品相混淆。
● 綜普提供的服務
◆ 賬號注冊
◆ 東盟化妝品備案
◆ 配方和標簽審核
◆ 產品安全評估報告
◆ 產品信息文件(PIF)審核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