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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8 月 29 日,印度尼西亞國家藥品和食品管制局 (BPOM) 發布了《化妝品標簽、促銷和廣告法規》修正案草案,以征詢公眾意見,于 2024 年 9 月 2 日結束。正式法規將通過在印度尼西亞共和國的國家公報上公布的形式來頒布,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該修正草案包括化妝品標簽、促銷和廣告的經營義務和監管要求。
撤銷現有化妝品標簽和廣告法規的草案
BPOM 的法規草案旨在取代與化妝品標簽、促銷和廣告相關的幾項現有法規。具體來說,一旦頒布,將撤銷以下規定:
1)2020 年第 30 號 BPOM 法規,關于化妝品標簽的技術要求。
2)2021 年第 32 號關于化妝品廣告監管的 BPOM 法規。
3)2023 年第 12 號 BPOM 法規,關于化妝品生產和分銷的監管,特別是與化妝品標簽和廣告相關的部分,以及可再灌裝化妝品標簽的監管。
全面的標簽要求
該修正案規定了商品標簽的詳細要求,標簽上需包括以下信息:
1)產品名稱
2)功效
3)使用說明
4)成分表
5)原產國
6)境內責任人的名稱和地址
7)批號
8)凈含量
9)生產日期/有效期
10)通報編號
11)2D 條形碼
12)警告和/或注意事項
此外,已經獲得清真認證的企業現在可以在其產品上使用清真標志。
可再灌裝化妝品
可再灌裝化妝品,是指根據消費者的要求,在化妝品灌裝工廠灌裝到容器中的化妝品??稍俟嘌b化妝品的標簽必須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1)產品名稱
2)通報編號
3)化妝品再灌裝企業的名稱和地址
4)批號
5)再灌裝日期和到期日期
促銷和廣告規則
廣告是以圖像、文字、聲音、視聽或其他形式,向目標受眾傳達有關化妝品和/或品牌的信息的一種促銷方式,用于營銷和貿易。
只有獲得BPOM頒發的分銷許可證的化妝品才可進行促銷和廣告。促銷和廣告的內容必須符合通報中包含的數據和信息,并遵守廣告道德規范。
參考依據:RPerBPOM-Rancangan-PerBPOM-Penandaan-Promosi-dan-Iklan-Kosmetik.pdf
綜普提供的服務
◆ 賬戶注冊服務;
◆ 包裝、標簽、配方審核服務;
◆ 產品備案服務(審核、備案遞交);
◆ DIP審核及整理服務;
◆產品檢測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