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合規
檢測/備案/注冊
一:物質簡述
糖皮質激素屬外用藥,可用來治療皮膚病,有抗炎、免疫抑制、抗增生等作用,添加于化妝品中可以有美白、嫩膚、祛痘、抗過敏等功效,這就使得一些原料廠家惡意添加此類本該嚴肅外用的激素于化妝品原料中,以達到原料功效。而長期使用含有糖皮質激素的化妝品,可能導致面部皮膚黑斑、萎縮變薄等問題,還可能出現激素依賴性皮炎。
二:相關法規要求
1、《化妝品衛生規范》(2007年版)中將糖皮質激素類列為禁用物質,化妝品中不得添加糖皮質激素。
2、國家標準GB/T 24800.2—2009《化妝品中41種糖皮質激素類藥物的測定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和薄層層析法》于2010年5月1日正式實施,可對糖皮質激素進行定性或定量測試。
3、41項糖皮質激素具體名稱及法規要求
三:化妝品中被查到添加激素的后果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衛生部令第3號)規定,使用化妝品禁用原料,一經查處,沒收產品及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到5倍的罰款,并且可以責令該企業停產或者吊銷《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近年來國家對化妝品中是否含糖皮質激素的抽查和抽檢都很頻繁,一旦被查出將責令企業停產整頓,對已上市銷售產品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罰款等措施。所以無論是化妝品生產企業,還是化妝品銷售公司,都應該要重視起來。
四:綜普服務和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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