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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讀 筆 記 — 化 妝 品 原 料 安 全 評 估 程 序 之 危 害 識 別
前 言
《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2021年版)》明確,化妝品原料和風險物質的風險評估程序分為四個步驟,分別是危害識別、劑量反應關系評估、暴露評估、風險特征描述。
定 義
危害識別(Hazard Identification)是指基于毒理學試驗、臨床研究、不良反應監測和人群流行病學研究等的結果,從原料和/或風險物質的物理、化學和毒作用特征來確定其是否對人體健康存在潛在危害,原料毒理學數據就是在這個步驟中呈現。
危害識別是定性階段,目的是鑒定原料的內在毒理學特性(包括物理和化學性質),這些特性與接觸無關。
收集到的數據按照證據權重(WOE)的原則,排序如下:
流行病學資料>動物毒理學資料>體外試驗資料>構效關系資料
最有說服力的證據當然是來自設計良好的流行病學研究,它能提供人類暴露與毒性之間的確切聯系。但是化妝品原料能收集到人體的流行病學數據較少,更多還是來自于毒理試驗數據,或者通過構效關系模擬。
毒 理 學 試 驗
按照《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或國際上通用的毒理學試驗結果的判定原則對毒性特征進行判定,確定原料和/或風險物質的主要毒性特征及程度。
急性經口試驗
定義:一次或在 24h 內多次經口給予實驗動物受試物后,動物在短期內出現的健康損害效應。
劑量描述符:LD50 (半數致死量)
試驗結果判定:試驗結果可作為化妝品原料毒性分級和標簽標識以及確定亞慢性毒性試驗和其他毒理學試驗劑量的依據。
急性經皮試驗
定義:經皮一次涂敷受試物后,動物在短期內出現的健康損害效應。
劑量描述符:LD50 (半數致死量)
試驗結果判定:急性經皮毒性試驗研究和經皮 LD50 的確定提供了受試物經皮染毒的毒性。其結果外推到人類的有效性很有限。急性經皮毒性試驗的結果應與經其他途徑染毒的急性毒性試驗結果相結合進行綜合評價。
皮膚刺激性/腐蝕性試驗
定義:
皮膚刺激性: 皮膚涂敷受試物后局部產生的可逆性炎性變化。
皮膚腐蝕性: 皮膚涂敷受試物后局部引起的不可逆性組織損傷。
試驗目的:急性皮膚刺激性試驗觀察期限應足以評價該作用的可逆性或不可逆性。
試驗結果判定:
化妝品產品的急性皮膚刺激性試驗和多次皮膚刺激性試驗結果不得有明顯的刺激性和腐蝕性,即皮膚刺激強度為輕刺激性及以下(積分均值<2.0)。
急性眼刺激性/腐蝕性
定義:
眼睛刺激性: 眼球表面接觸受試物后所產生的可逆性炎性變化。
眼睛腐蝕性:眼球表面接觸受試物后引起的不可逆性組織損傷
試驗目的:確定和評價化妝品原料及其產品對哺乳動物的眼睛是否有刺激作用或腐蝕作用及其程度,為人類眼和粘膜接觸該受試物的潛在危害提供資料。
皮膚致敏性
定義:
皮膚變態反應(過敏性接觸性皮炎):是皮膚對一種物質產生的免疫源性皮膚反應。在人類這種反應可能以瘙癢、紅斑、丘疹、水皰、融合水皰為特征。動物的反應不同,可能只見到皮膚紅斑和水腫。
試驗方法:局部封閉涂皮試驗,局部封閉涂皮試驗。
試驗結果判定:按照《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中變態反應試驗皮膚反應積分表進行評分,并按照致敏強度分級表判定致敏強度。
皮膚光毒性- 原料具有紫外吸收特性需要做此項目
定義:光毒性指皮膚一次接觸化學物質后,繼而暴露于紫外線照射下所引發的一種皮膚毒性反應,或者全身應用化學物質后,暴露于紫外線照射下發生的類似反應。
試驗結果判定:單純涂受試物而未經照射區域未出現皮膚反應,而涂受試物后經照射的區域出現皮膚反應分值之和為 2 或 2 以上的動物數為 1 只或 1 只以上時,判為受試物具有光毒性。
皮膚光變態反應 (IV型過敏反應)-原料具有紫外吸收特性需要做此項目
定義:皮膚接觸受試物并經過紫外線照射,通過作用于機體免疫系統,誘導機體產生光致敏狀態,經過一定間歇期后,皮膚再次接觸同一受試物并在紫外線照射下,引起特定的皮膚反應,其反應形式包括:紅斑,水腫等。
試驗結果判斷:試驗結果應能得出受試物的光變態反應能力,必要時給出受試物的光致敏強度。I級致敏度(弱致敏度)沒有意義,在實際使用下無致敏危險。
遺傳毒性
至少應包括一項基因突變試驗和一項染色體畸變試驗。如果兩組試驗中出現任意試驗陽性結果,再進行體內試驗。而細菌回復突變試驗出現陽性結果時,應考慮受試物的純度,以確定陽性結果是否污染物所致,氨基酸(組氨酸或色氨酸)污染可能導致菌落數的升高而出現假陽性結果。
重復劑量毒性
對試驗物種的預期壽命內的特定時間重復每日暴露或接觸某種物質而產生的一般性有害毒理學效應(不包括生殖、遺傳毒性和致癌效應)。在我國,重復毒性試驗主要用于評估化妝品原料的毒性。重復劑量(亞慢性/慢性)毒性檢測可根據時間分為28天和90天甚至更長;根據暴露途徑,可分為經口、經皮、吸入三種方式。
劑量描述符:
未觀察到有害作用的劑量水平 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NOAEL)
觀察到有害作用的最低劑量水平 Lowest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LOAEL)
亞慢性經口/經皮毒性試驗能夠提供受試物在經口反復接觸時的毒性作用資料。其試驗結果可在很有限的程度上外推到人,但它可為確定人群的允許接觸水平提供有用的信息。
生殖發育毒性
《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中有一個致畸試驗,是檢測妊娠動物接觸化妝品原料后引起胎鼠畸形的可能性,即在胚胎發育的器官形成期給妊娠動物染毒,在胎鼠出生前將妊娠動物處死,取出胎鼠檢查其骨骼和內臟畸形。周期大約3個月。若致畸試驗結果陽性則不再繼續進行生殖毒性試驗和生殖發育毒性試驗。
2023年9月7日發布的《生殖發育毒性試驗意見稿》,包括生殖發育毒性試驗應包括擴展一代生殖發育毒性試驗和兩代生殖發育毒性試驗方法。
A. 擴展一代生殖發育毒性試驗
從F0持續暴露至F1離乳,觀察受試物對F0的生育力、生殖系統和F1的生殖(滿足觸發條件的情況下)和發育影響。
擴展一代生殖發育毒性試驗增強了對F1代發育的評價功能。以亞組的形式分別評價F1的生殖和全身毒性,潛在的生殖毒性,潛在的神經發育毒性和潛在的發育免疫毒性。其中對后面三種潛在發育毒性的研究規定了觸發條件,僅在滿足相關實驗終點判定依據(內部觸發)或不具有相關毒理資料(外部觸發)的情況下方開展進一步的潛在發育毒性研究。
擴展一代生殖發育毒性研究資料可以提供受試物在生殖周期所有階段重復暴露的影響。尤其是提供了有關生殖系統以及子代最長至PND90的生長發育、存活情況及功能終點的信息。該研究的結果應結合受試物相關資料分析,包括物化特性、TK和毒性效應特征,其它相關信息,如結構類似物毒性資料,該受試物已有的毒理研究資料(例如急性毒性、重復劑量毒性、毒理機制研究以及關于種屬特異性的定量及定性體內外代謝特征研究)。
B. 兩代生殖發育毒性試驗
從F0持續暴露至F2離乳,觀察受試物對F0的生育力、生殖系統和F1的生殖和發育影響。
與擴展一代生殖發育毒性試驗相比,兩代生殖發育毒性周期較長,且缺少對F1免疫系統發育的關注。在開展試驗前對受試物資料分析的過程中,若發現有免疫發育毒性提示,建議增加免疫系統(如胸腺、脾臟、骨髓、暴露途徑相關淋巴結和遠端淋巴結)的組織病理檢查。
兩代生殖發育毒性研究資料可以提供受試物在生殖周期所有階段重復暴露的影響。尤其是提供了有關生殖功能及生育力相關參數以及關于后代生長發育和存活情況的信息。該研究的結果應結合亞慢性毒性、產前發育、毒性動力學以及其他現有研究的結果來解釋。其結果有助于評估是否有必要將受試物推進到下一個研究節點。同時,該結果在一定程度上外推至人是有效的,可以用于提供NOAEL及人體暴露風險信息。
慢性毒性/致癌性
當某種化學物質經短期篩選試驗(如遺傳毒性試驗)預測具有潛在致癌性,或其化學結構與某種已知致癌劑相近時,需用致癌性試驗進一步驗證。
毒代動力學
毒代動力學試驗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人體暴露于化妝品主要是通過皮膚?;瘖y品成分必須穿過皮膚的許多細胞層,才能到達循環(血液和淋巴管)系統,其中決定速率的層是角質層。
對于無透皮吸收的化妝品原料,無需進行毒代動力學研究,但需提供無透皮吸收的客觀證明資料;對于透皮吸收且在人體體內有較高暴露的化妝品原料,需進行毒代動力學研究。
注 意 事 項
1. 原料人群流行病學調查、人群監測以及不良反應事件報告等相關資料,應根據所提供的資料判定該原料和/風險物質可能對人體產生的健康危害效應。
2. 在進行危害識別時,還應考慮原料的純度和穩定性、其可能與產品中其他原料發生的反應以及透皮吸收的能力等,同時還應考慮到原料和生產過程中不可避免帶入的風險物質的健康危害效應等。這部分可通過參考原料供應商提供的原料原料質量規格文件,安全性風險物質控制和原料安全風險評估結論等與原料安全相關的信息。
3. 對于復配的原料,應對復配原料本身和/或每種組分的危害效應進行識別。